闲情偶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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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 姐
小姐之称呼,从古至今,对于“小姐”一词褒贬不一。 “小姐”一词自古有之,宋代有“小姐”的称呼,但是指妓女,即今日之酒家女或舞女。一般官员或有钱人家的女儿称小娘子或女娘子。元代时“小姐”则是指闺女,对未婚女子的敬称(通常用来指大户人家的),也有母家的人对已出嫁的女子的称呼。另外,小姐也是仆人对女少主的称呼。
剪纸:小姐形象之二 在香港,服务性行业如饭食业或零售业的店员面对女性顾客时,或面对一位佰生的女性时,为尊重对方,会称她为“小姐”。在中国大陆,改革开放以来,不加姓氏直呼“小姐”的口语用法曾用做对饭店等女性服务员的称谓。 在台湾中的发展,最早期时候“小姐”是意指千金小姐,是对女性的通用尊称,到现在依然如此。另一个用法,在某些地区,也是对比自己大不多的姐姐的称呼,也可叫小姐,相对于大姐加以区分。 随着80年代香港夜总会的发展,由于直称以“妓女”一词来称呼夜总会的性工作者太不尊重 市民及媒体慢慢使用“舞小姐”来代替妓女, 但是小姐一词依然是一般日常女性称呼。 而早期在台湾的情色行业的女子,一般多半称呼为“妓女”或“赚食女子”(音:探甲查某 —— 闽南语。)而后,情色行业的女子为了避免被鄙视,逐渐以“小姐”自称(或皮条客称呼其旗下情色行业的女子),意图以“小姐”的通用尊称闪避他人对情色行业的鄙视现象。之后,随着互相学习的风气带动之下,情色行业的女子或皮条客也都称呼情色行业的女子为“小姐”。 传入中国内地后,由于色情业泛滥,“小姐”很多时候带有贬义,意指从事性交易行业的妓女,很多城市白领在业余时间从事性交易被称为兼职小姐。小姐一词开始有些变味,许多“三陪女”或提供色情服务的女子也被称为“小姐”,故在旅店、餐厅、理发店等服务行业里,许多年轻女性拒称小姐,“小姐”在民间渐成禁忌。但在中国内地正式场合,“小姐”一词不含贬义色彩,是对于年轻女性的通用称呼语。但纵观而论,由于“小姐”一词已为较易引起纷争的敏感词,故在官方用语中渐被“女士”这一称谓所取代。一些选美活动仍以“XX小姐”为名,例如香港小姐、亚洲小姐等,但为免引起误会,不论大会司仪或传媒皆会以“佳丽”称呼参与选美。
“小姐”自古是古雅高贵的女性,代表富贵、传统、礼仪,比一般称呼的“姑娘”更文雅。与“妓女”混为一谈只是某些人的丑恶心态作怪,部分人因为其心不正而害怕被人称为小姐,间接体现出当地色情行业泛滥。因此不少人都认为不必将此称呼看得太重,同时越去避讳一个词语反而使该词语更趋负面,所以鼓励女性以“小姐”相称以减少负面形象,而且在高级场所,“小姐”仍是正式的称谓。 “小姐”一词意义的不断变化与沉浮,正折射出中国社会现实和人们观念的变迁。 |
责任编辑:余淘